奔丧假期扣钱合理吗,湖南女子奔丧请假4天被扣3000元工资事件

李女士是湖南长沙一家传媒公司的女主播,上个月因奶奶意外去世,她向公司申请了休假4天回家奔丧,超过当月规定休假时长1天,让她的工资被扣除了一大半,申诉时还被踢出工作群。

李女士称,她七月底来到长沙,找了一家公司从事娱乐主播的工作,平时的工作内容就是陪网友聊聊天,保底工资为4000元,直播时长要求150个小时。她于10月12日向公司请了一周的假期回家看老人,公司称让她四天内尽快回来,然而李女士第四天回长沙时已晚,便没去上班,第二天去了公司。

11月初,公司对李女士说她保底工资将要被扣光,相当于工作一个月到手六七百元。李女士当然不认可,她对公司说要去劳动局咨询,公司负责人反问“你是要告我吗?”,说完便将李女士踢出两个工作群。


请假前李女士被告知超过原有假三天要扣除保底工资,她认为自己只超出了一天,而负责人称,公司规定是只允许一次性请假三天,超期便扣除保底工资,并表示“奶奶不属于直系亲属,直系亲属也只有1-3天丧假”。

在法律层面上,国家规定的丧假确实是1~3天,公司在这点上没有出格。但是,公司在其它方面应当做的更好:

1.超出丧假的部分,就不能转成事假或者病假吗?超出丧假的这几天,就当做李女士去休病假或者事假,扣除这部分的假期天数,直接当作旷工处理,是一家没有温度的公司才能做出的举动;

2.扣除保底工资3000元是否合理?在这件事中,李女士仅超出一天未回,便被扣除3000元工资,这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?公司虽然可以指定自己的规章制度,但不可以超过法律的界限,今天能扣除员工所有工资,明天是不是可以规定员工需要倒贴工资才能上班?如此严苛的制度,不能就这样放任下去。

李女士和公司的矛盾主要在该拿多少钱上,李女士坚持拿回自己的3000元工资,但公司仅愿支付一千余元。在最后,李女士称自己目前还在私下解决,如果私下 解决无效,会考虑走法律途径。我也衷心祝愿李女士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,拿回属于打工人的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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