闺蜜偷了自己的东西犯法吗,吉林女子偷闺蜜百万奢侈品被判12年案件

网络上有一句开玩笑的话叫防火防盗防闺蜜。大家都当做笑话来看。吉林的曹女士可深有体会了。

近日,吉林长春的曹女士遇见了一件糟心的事。据说,曹女士有一名相识多年,要好的闺蜜刘某。


平时亲密无间,2019年的时候,曹女士家里装修房子,作为好闺蜜刘某经常来帮忙。出于两人之间的信任,曹女士给刘某留了一把备用钥匙。

之后刘某的经济状况出现了危机,3年后的时间里,多次进入曹女士家里,入室盗窃曹女士的贵重奢侈品物品。


为了掩盖偷盗行为,刘某购买了高仿品,将曹女士家中的正品调包。


由于曹女士不经常在长春居住,后知后觉的曹女士发现自己的物品不对。还和刘某谈过这件事,而刘某还主动出主意提供线索,误导民警侦查办案。

案发后,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刘某住所处将其抓获。经查,被告人刘某盗窃其闺蜜曹某物品总价值高达94万余元,其将盗窃来的首饰和大部分包予以销赃,共计获得赃款70.25万元。


防火防盗防闺蜜本来是一句开玩笑的话,但是生活中还是时有发生,特别是在金钱的诱惑下。人性难经得起考验,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,防止丢失被盗。

通过这件事教会我们:

1.交友需谨慎,不能光看表面现象,多了解再交心。

2.不要把家里的钥匙交给外人,再好的朋友也不行。

3.同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不要动歪心思,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,不然可能最后就换来银手铐,踩缝纫机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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